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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

超實用! 旅遊不便險總整理【班機延誤篇】


一位朋友為了慰勞自己平日上班的辛苦,上週搭乘了廉價航空去泰國玩了好幾天,沒想到回程竟然遇到班機延誤了4小時以上!

好在每次出國他都會固定找我幫他購買旅遊平安險及不便險,所以回程後,他準備了理賠相關文件,向產險公司申請不到幾天後,竟然就順利申請到理賠金4500元!!!

理賠相關文件包括了:
1.理賠申請書(由產險公司提供)。
2.航空公司出具載有被延誤期間及延誤原因之證明文件。
3.登機證及機票正本。



回到家,筆者好奇地問了在保險公司當業務員的妹妹:「你們公司的理賠標準和我們家的一樣嗎?」

不問則已,一問驚人!喬王此時才驚訝地發現:不同家產險公司的理賠標準差異頗大!所以筆者決定親自上網查詢相關資料,幫自己也幫朋友們解惑。

以下資料主要摘錄並修改自這兩篇文章,有空可以看看原文:【班機延遲旅遊不便險有理賠】及【投保旅遊不便險補償飛機延誤損失

根據消基會曾針對旅遊不便險做過的調查,發現保險業者對於班機延誤理賠標準不一,從4小時到12小時不等,而理賠方式可分為定額實支實付

延誤4小時定額理賠的產險公司有:
  • 國泰產險延誤4小時以上理賠4,500元
  • 新光產險延誤4小時以上,依保費不同理賠1,000元至3,000元
  • 台壽保產險延誤4小時以上理賠2,000元
  • 泰安產物延誤4小時以上理賠2,000元
  • 臺灣產物延誤4小時以上理賠1,500元
延誤6小時以上定額理賠的產險公司則有:
  • 美商安達延誤每6小時理賠1,500元
  • 美亞產險延誤每6小時理賠1,500元(註4)
  • 蘇黎世產險與新安東京海上延誤6小時以上理賠1,000元
  • 華南產險延誤12小時以上,理賠每日3,000元
旅行不便險中「班機延誤」時數以理賠金額
資料來源: 中時電子報
從上述資料中,可看出華南產險的理賠最為嚴苛,班機必須延誤12小時以上,才能獲得每日3,000元的理賠。


不過,華南產險對此規定表示:該公司的旅遊不便險中並無「班機延誤」,而是「行程延遲」,也就是即保障內容不只班機延誤,只要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包括出發及回程),因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之原因延遲超過12小時以上,都可理賠,相較其他家班機延誤雖為4小時或6小時,但限定條件很多(例如限定天候或機械故障等),華南並無限制

而以實支實付理賠的產險公司則有:
  • 第一產險與旺旺友聯產險,延誤4小時以上理賠
  • 明台產險公司與富邦產險,則是延誤6小時以上理賠
資料來源: 蘋果日報

此外,部分產險公司在滿一定時數後,會另外提供理賠金。譬如:
  • 臺灣產險
  • 華南產險
  • 美商安達
  • 美亞產險
  • 蘇黎世產險
  • 新安東京海上
以下是消基會幫一般民眾做的整理


產險公司
()遊行程/班機延誤承保範圍
理賠方式及金額
定期航班發生下列情事之一,且於該班機預定起飛時間起4小時內無其他空中運輸工具可供搭乘:已確認班機延遲起飛達4小時以上;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班機被取消、或機場確定宣佈關閉;因前班班機延誤而致失接
4,500元,給付兩次為限。
預定起飛4小時內,無其他可乘工具情況下:已確認之定期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班機被取消、失接已確認之轉接定期班機
2,000元,每次旅行期間以給付一次為限
臺灣產物保險公司
預定起飛4小時內,無其他可乘工具情況下:已確認之定期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班機被取消、失接已確認之轉接定期班機
4小時支付新台幣1,500元,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一產物保險公司
預訂搭乘時間4小時內無其他可乘工具情況下: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已搭乘之交通工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機件故障、旅遊文件因遺失、遭竊、被劫所致毀損滅失或無法使用時。發生颱風、地震、洪水或其他天然災變所致者、檢疫之規定於需留置該地者。
實支實付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預定起飛4小時內,無其他可乘工具情況下:已確認之定期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班機被取消
實支實付
明台產物保險公司
預訂搭乘時間6小時內無其他可乘工具情況下: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已確認之交通工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機件故障、發生颱風、地震、洪水或其他天然災變所致者。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因遺失、遭竊、搶奪、強盜。檢疫之規定而須留置該地者。因上述以外非其所能控制之事由,致需滯留12小時以上時。
實支實付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包括出發及回程),因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之原因延遲超過12小時以上。
於最初延遲12小時後起算每人每日新台幣3,000元,總補償金額最高不逾1萬元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預定起飛4小時內,無其他可乘工具情況下:已確認之定期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班機被取消、失接已確認之轉接定期班機
依保費不同,理賠金額分為1,000元、2,000元、3,000
美商安達產物保險公司台灣分公司
於海外旅行期間內,所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天災、被人劫持或該交通工具業者之受僱人罷工或工運活動,致其所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6小時以上者。(另有班機延誤失接保險)
每滿6小時給付新台幣1,500元,最高給付金額以本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為限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進行海外旅行時,所撘乘之班機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天災、被人劫持或該航空業者之受雇人罷工或工運活動,致其所預定撘乘之班機較預訂出發時間延誤6小時以上者。
6小時給付新台幣1,500元(註4),最高給付額以保單所載保險金額為限。
被保險人於旅遊期間(並包括回程)因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之原因延遲超過6小時以上所支出必要交通、住宿、及膳食等費用。
於最初延遲6小時後起算6小時之延遲,將賠償個人新台幣1,000元,及後每滿6小時之延遲,賠償個人新台幣500元。
因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之原因,致其所預定搭乘之飛機、輪船或火車遲延到達或離開超過6小時者。因被保險人本人之旅行文件遺失、被竊或被盜,致其被延滯於旅遊當地超過6小時者。
除於滿6小時給付新台幣1000元外,其後每滿12小時再支付新台幣1000元;且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發生天然災變、預定出發6小時內,無其他可乘工具情況下:已確認之定期班機延誤6小時以上、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班機被取消、失接已確認之轉接定期班機、已確認交通工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機件故障、所搭乘之大眾運輸工具遭受劫持、旅遊當地檢疫之規定而須留置者
班機延誤超過4~5個小時,定額理賠5,000元;班機延誤超過6小時以上,可選擇定額理賠5,000元,或實支實付2.5萬為限

(更新日2018/09)
資料來源:消基會


消基會還發現,如果班機延誤的原因為調度的問題,
多數產險公司客服人員表示「調度問題」在承保範圍,
美商安達美亞產險表示「調度問題」不在承保範圍。


至於一般信用卡附贈的旅平險,往往只保障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期間(通常是搭機時和前後5小時)發生的意外,就算有加贈不便險,通常也是採實支實付,沒有實際支出就沒有理賠喔!

近期興起廉價航空出遊的熱潮,但廉價航空常會遇到班機延誤的問題,如果不想因為班機延誤造成自己的損失,建議出國前,除了購買必要的旅遊平安險外,最好加買不便險,畢竟不便險很便宜,功用卻很大!

不過還是要提醒一下,購買不便險前請記得看清楚相關的理賠規定,萬一遇到班機延誤太久,至少還能讓自己保持良好的心情(因為還有理賠金可拿)囉!

至於該怎麼運用這些不便險來降低班機延誤的損失,就要請各位讀者繼續看下一篇超實用! 旅遊不便險總整理【班機延誤篇Part 2】



註1:本文僅供參考,方案可能有所更新,詳情請向各家產險公司查詢與確認。
註2:班機延誤理賠條件僅為購買不便險考量之一,購買時仍須視本身需求而定。

註3:若發現資料錯誤或過時,煩請來信指正。
註4:原報導寫"美亞產險延誤每6小時理賠1,200元",查證後應為誤植或舊資料,故已更新。

參考資料

1. 投保旅遊不便險補償飛機延誤損失
2. 班機延遲旅遊不便險有理賠
3. 泰安產物『旅行綜合保險』
4. 搭廉航 旅行不便險也受理

5 則留言:

  1. 最近研究了很多旅遊不便險的文章,發現除了延誤時間之外,很多家除外的部分也很嚴苛,比如說國泰如果再起飛四小時有通知就不賠,某些因天氣因素延誤不賠,感覺光研究延誤時間還不夠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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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你的補充,確實不能只比較延誤時間,所以我才寫了part 2,說明定額理賠及實支實付的差異,否則大家都只挑最短時間的保險公司理賠,其他保險公司都不用做生意了。

      而你說的除外條件也是很重要的事項,比如說你提到的國泰4小時內通知不理賠,就是出自於以下這個條款:

      班機於預定之起飛時間四小時前已確定被取消、延誤或機場於該班機之預定起飛時間
      四小時前已確定宣佈關閉(以航空公司或機場網站公告為準)。

      至於可否接受,就要看你怎麼拿捏,因為除外條件愈寬鬆的,時間門檻都愈高(如華南、蘇黎世、新安東京)。

      對除外條件有興趣的話,可以參考這一篇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697

      重要內容摘錄如下:

      僅3家保單條款的承保範圍直接闡明「因非被保險人所能控制之原因延遲」,給予相當寬鬆之認定標準,對消費者相對友善,分別是(7)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蘇黎世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12)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公司,且無另設「特別不保」事項。

      (6)明台產物保險公司雖然有額外註明「因上述以外非其所能控制之事由」也在承保範圍內,但延誤時間由6小時延長至12小時以上才算。

      其餘7家產險公司所訂定之承保範圍大同小異,如已確認之定期班機延誤、被取消、超額定位所致被保人被拒絕搭乘、交通意外事故、機件故障、天災、轉機失接等原因,其中有5家另設「特別不保」事項,多數不保事項為航空公司破產、員工暴動罷工、政府命令及自身因素導致延誤等,其中(5)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特別不保事項包括天災。

      另外,(9)美商安達產物保險公司台灣分公司及(10)美亞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其承保範圍則是「所撘乘之班機因天氣惡劣、機械故障、天災、被人劫持或該航空業者之受雇人罷工或工運活動,致其所預定撘乘之班機較預訂出發時間延誤」,其中(9)美商安達產物保險公司台灣分公司多加劫機因素,此2家產險公司同樣也另設「特別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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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想請問JOE~~~
    我是保國泰產險,如果我的航班在起飛時間前四小時就通知取消航班,就只能說倒楣什麼都賠償不到囉?

    再請問我想加買富邦的不便險,如果我的原航班是延誤4小時以上才飛,但我另外訂購起飛時間6小時後的班機,我可以理賠到國泰的4500元和富邦實支實付的機票費+食宿費?

    請問以上不論去程或回程都是吧???謝謝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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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嗨~ 佩茹~

      基本上確實如你所說,四小時前就通知取消航班的話是無法理賠的,但萬一你因為住在外縣市已經前往機場才得知班機取消,可再試著和產險公司爭取往返的交通補貼(富邦產險的實支實付可以,但國泰的定額理賠不知是否可行)。

      就我所知,自己另訂新機票是無法理賠的,通常就是要你乖乖地等航空公司的安排,這段期間的餐食費用、交通費用及住宿費用才會理賠。

      但如果你能拿到原航班的延誤證明、登機證、機票等理賠相關文件,或許可在去之前問問國泰產險公司是否可拿到定額理賠,以及富邦產險公司的餐費理賠(因為機票不可能理賠,6小時後的班機應該也不會有住宿費用產生)

      以上供你參考,但因為你的問題較複雜,如果真的要這麼做,建議你務必向產險公司詢問相關細節。也歡迎你問到時,回饋一下你問到的結果,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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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好Joe 我也想請問一下 我保的是國泰旅遊不便險 我是去大阪旅遊原定27號做樂桃航空回台灣但是因為台灣颱風因素 樂桃取消航班 在隔日要訂樂桃回台灣的班機又都客滿 我就刷推 改訂虎航回來 請問這樣產生的住宿費用這樣有理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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