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 星期二

【理財】一次搞懂,3個影響貸款條件的常見公式!

影響貸款條件的因素百百種,但有3個公式是簡單又實用的審核因素,所以喬王決定用淺顯易懂的方式介紹給大家認識,一方面可以在申請貸款時爭取到較好的條件,另一方面也可以檢視自己的負債是否過重。

衡量自己的貸款條件時,別忘了先自行試算看看囉!



一、月負債比=月負債/月收入

月負債比是用來計算你的金流,是流量的概念。一般來說,銀行會希望借款人的月負債比<70%,如果你的平均月收入是5萬元,你的月負債就要盡量控制在3.5萬元內,才不會因為每月的本金和利息支出造成生活上的壓力,甚至造成入不敷出的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謂的月收入,是指平均月收入,也就是年收入除於12個月,如果你只提供月薪資料,銀行通常會以「(月薪x 14個月) /12個月」來計算你的平均月收入。假設你是每月薪水5萬的上班族,你的平均月收入就是(5萬x 14個月)/12個月=5.8萬。

另外,當房貸政策轉趨嚴謹時,銀行要求的月負債比也可能因此降低。如2015年3月華南銀行將房貸戶的負債比規定從70%調降至50%,意即房貸戶的收入負債比需低於50%,才有機會拿到較高的貸款成數。(詳細新聞可參照三商銀房貸 嚴審負債比)




二、總資產負債比= 資產總額/總負債金額

總資產負債比是用來計算你的財富,是存量的概念。一般來說,銀行會希望借款人的總資產負債比>1.5倍,如果你的不動產+存款+股票等資產共有1500萬,那房貸+信貸等負債就盡量控制在1000萬內,才不會負債過多,影響還款能力。


三、DBR 22倍(借款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平均月收入 x 22)

這條限制是台灣金管會的規定,DBR(Debt Burden Ratio,即負債比)不能超過22倍,與月負債比及總資產負債比不同之處在於這規定是所有金融機構的天條,大家都必須遵守,而月負債比及總資產負債比是銀行自訂的內規,只要資歷好條件佳就有機會違例承作

另外DBR只看無擔保債務餘額,所謂的無擔保債務,就是不需要提供擔保品的借款,包括了無擔保信貸餘額、現金卡可動用餘額、信用卡預借現金、信用卡循環餘額、信用卡分期待付金、副擔保/部分擔保貸款餘額等;所謂的餘額,是指借款額度扣除已經償還的部份,也就是目前欠金融機構的金額。

假設你在A銀行的信貸餘額是85萬,B銀行的預借現金餘額是5萬,C銀行的房貸餘額是500萬,而你的平均月收入是5萬,那你的DBR22倍是5萬 x 22倍=110萬,代表你在全體金融機構能借到的無擔保貸款最高上限就是110萬。如果你想申請房貸,且部份金額會因超過承作成數而算在無擔保放款值,那你的無擔保貸款最多只能再增加20萬(=110萬- 85萬- 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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